11月19日 恩典之下的治罪与成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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恩典之下的治罪与成圣

罗 5-8 章

多年来阅读罗马书,有一处经文常常困扰我。就是在在六章14节,“罪必不能做你们的主 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。”在恩典之下,岂不是犯罪更多吗?在律法之下岂不是犯罪更少吗?这样的假设,和六章一节,推出来一样的想法,“我们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?”

作为罪人的特性,理解不了脱离律法意味着什么。罪人脱离律法,不就是无法之人吗?不就是更多罪恶的无政府主义吗?因为罪人的狭隘里,只有一种脱离律法的想象,没有第二种脱离律法的想象,那就是脱离律法,归属于基督里的恩典。(7:4)

直到我们读到罗马书7章,结合我们自己的生活光景,发现恰恰是律法,刺激了人们的犯罪,这里有很具体的描述:“非律法说 ,不可起贪心 ,我就不知何为贪心…没有律法罪是死的,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;但是诫命来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”(7:7-9)这是我们众多基督徒切身的体会!

原来律法并不是治罪的根本解药——或者说律法是治标不治本,只能够治约罪行,反倒会刺激罪性;直到罪性的活跃程度,超过了律法的活跃程度,罪恶就成立了事实,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糟践律法。这不仅是我们各人生命中的经历,也是社会现实中分明的呈现。

如此你终于发现律法并不是治服罪恶的能力所在,恰恰是在基督里的恩典,要根除我们生命中的罪恶。当然律法与恩典的有机互动,是不可切割的。而在5:20节,短短的一节经文,却将基督徒生活中治罪和成圣,进行了综合性的描述。“律法本是外添的 ,叫过犯显多;只是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越发显多。”

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里,律法得到了合宜的使用,就是不断的显明我们的罪过;好让我们不得不投奔基督十字架上的恩典。因为我们的的确确是罪人,而上帝在基督里,的的确确的救赎了我们。我们的的确确要在律法之下认罪悔改,也的的确确要在恩典中信靠感恩。

就是在这样的循环往复中,使我们脱离了罪恶的生活,使我们启动了圣洁的生活。为了说明这一点,我借用之前学习中多次获益的一章图片,画出来和大家分享。愿我们在基督里,更多的经历福音的大能,更多的经历上帝在基督里的恩典,更深刻地感知我们的罪并耶稣基督的伟大的十字宝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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