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名度仅次于史怀者的保罗班德医生,他一生致力于麻风病患的肢体矫治。他曾经为一万多双手做过手术,让他们从失能的状态中间接近于正常,因为他在他们的身上看见了神的形象。
这本书是由两位作者所写,其中一位就是上面所提到的保罗班德医生。另外一位就是在基督教界非常知名的作家杨腓力,他是「今日基督教」的编辑,他自己出了20多本书。他在开篇时就说,当年他遇见保罗班德医师的时候,他自己顶着一头派克头,他当时才20几岁,看起来像一个愤青。而班德医生者是顶着满天的银发,是传统的英国绅士,彼此形成了强烈的对比,在书中,杨腓力特别提到说,因为他从小父亲就过世,虽在基督教的家庭中成长,但在成长的过程中,他对信仰有非常多的疑惑。他在与班德医生合作的过程中,班德医生不但补足了他父亲的形象这一块,而且他也在班德医生那里恢复了自己的信仰,他看到班德医生发光的生命,他就看见了上帝造人的心意。
班德医生他是英国人,可是因为他的父母是在印度的宣教士,故他是在印度出生长大之后,再到英国去读书,到了1946年,他学成之后就回到印度来做医疗的事工,到印度之后,他发现麻风病的这个问题非常严重,很多麻风病人他们失去了痛觉,以至于即使四肢受伤了也没有痛觉,所以就会被截肢。班德医生他从此就一生立志服侍这些麻风的病患。1953年他经由基督教界的一个援助,在印度创立麻风病研究中心,他训练了许多优秀的学生和医生。
在书的一开始,他就来讲什么是形象。我们拥有上帝的形象,这个形象代表着什么,不只是外在的,其实是他里面的那一个让人感到温暖和爱的特质。书中谈到特蕾莎修女,在加尔各答服侍那些濒死的人,为何要服侍他们,因为在这些人身上都有神的形象。所以她在服侍每一个濒死的人时都会祷告说:‘主耶稣,请你帮助我,在他的身上看见你的形象。’
一个基督徒怎样在被主拯救,生命被恢复之后,能够彰显上帝的形象,他特别提到他有一个印度的学生,叫做玛丽,她在就学的时候经历车祸,最后她以坐轮椅来完成她的学业,她的脸上也有一道疤痕,这个疤痕已经永久没有办法恢复了,她也在服侍这些麻风病人,他说麻风病人只要听到轮椅的声音,就知道玛丽来了,他们就都抬起头展开笑容,好像马上要得痊愈一样。玛丽所带给这些麻风病人的盼望,服事以及对他们的关心,其实就是已经把上帝的容耀彰显在他们的身上,虽然她的肢体是残破的,可是她把上帝荣耀的形象彰显出来了。
在书中他特别谈到了在观察身体的时候,提到一个东西,就是血液。他说他从小非常害怕血,因小时候,他的父亲也会做简单的医疗帮助当地的人,所以他常常会看到那个血一直流,在他儿时的心灵里留下的阴影,就很惧怕血液。他回到英国读书时,他的伯父很支持他去读医,他的母亲也对他说,因你父亲所受的只是短期的医疗训练,所以有时正式的医疗他是不能够去执行的。我们希望你能够受正规的医疗的训练,回来帮助这些人。可是,他就是因为怕血坚持不肯学医。他最后去学了工程,他说,我宁可回印度去帮助医院盖房子,我都不要做医生。后来向差会申请要回印度的时候,差会要求他还是要受一个短期的医疗训练。所以他就去到一个医院做实习。有一天半夜一个女孩被送进来,整个脸色苍白,她好像要马上死亡一样,那护士就说赶快输血,当这个血液一输进去之后,这个女孩子的脸色就整个恢复红润,整个人就恢复了。忽然间,他发现血其实一点都不可怕,血是如此的重要,血的里面充满了力量,圣经告诉我们,生命就在血里面,他忽然间发现血液是何等的奇妙,从此之后他就愿意去学医。他就接受了正式的医疗训练,之后他就去印度当了医生。
他特别讲到说,为什么圣经说,耶稣祂用祂的血来洁净我们。他说在生理的构造中间,血液除了带养分,流到身体的组织之外,血液还有一个功能,就是把废物能够清除出来,血液是大量的把各个器官的废物来协助排出。马太福音26:28‘这是我立约的血,为多人流出,使罪得赦。’
他说血液真的有洁净的一个功能。他也观察到另一个现象,就是输血这一件事,就是把自己的生命去传导到有需要的人的身上,其实就是一个生命的传导,所以他说,当我们领圣餐的时候,耶稣说,你们就是领受我的身体,领受我的血的时候,其实就等于耶稣把祂自己的生命传输到我们的生命中。
他说,人脑每秒钟拥有五兆次化学作用,人的耳朵能够分辨30万种不同声调。所以我们这些感官其实就是接受外在很多东西的一个通道。最后导引到脑部,而脑部接受这些刺激之后,他就传导千万讯息到整个身体的里面。有一位脑生物学家说,这种情况就好像一个政府,有上百亿的官员,幕僚不断的彼此通话,然后指示整个国家的运转。圣经中说,基督是教会的头,意思就是基督把祂自己跟我们做连结,祂成为我们(教会)的一部分。祂从祂的这个头部,把很多要执行的意志输送到身体的各个部分,让身体去执行基督作为头,祂所要做的每一件事情。而头也要接收很多从各个身体组织传来的讯息。所以上帝也在接收我们传输给祂的讯息,就是我们的需求,我们的祷告。我们必须学会基督作为我们的头,我们跟他之间的这个输入,输出的这个过程。
他特别提到整个身体是互相协调的,他提到有一次他在高速上车子打滑,从他医生的角度,他知道他的全身都来帮助,他说他的脚踩刹车,他的瞳孔放大,他的肌肉紧崩,他分泌荷尔蒙,他心跳加快,血糖增高,支气管扩张,汗腺分泌,增加掌心的这个摩擦力,他说全身非必要的功能完全慢下来,完全就来支援他来处理高速公路打滑的这个事情,整个身体跟脑部其实是一个协调性非常高的一个状态。基督是教会的头,而我们彼此做肢体的时候,其实就应该进到这样的一个情况中间。
本书的亮点就是这样深入浅出的把医学,真理和班德医生的行医经历融入对身体奥妙的解说中,生动地揭示了我们的身体各部分是多么复杂和智慧的彼此服务,成为一体在一起发挥各自的功能!
